东营市初步建立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近日,记者从市机关事务局获悉,我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工作,截至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2013年,市机关事务局、商务局、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通知,并与两家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了回收合同,规定了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具体事宜,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处理科学、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促进了废旧商品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在全社会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中发挥了公共机构良好的示范和标杆作用。据悉,目前市直81家单位已经与备案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合同,回收废旧商品20宗,账面原值超过100万元。2015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将重点向县区推进。